| 广西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新闻中心滚动条2 > 正文 |
南北钦防四市户籍管理同城化 2015年将可异地车检 (2) |
2014年12月19日 06:40 来源: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 编辑:利雪娟 |
|
这些户籍管理新措施 你或许关心 1 都是“居民户口” 2014年底前取消城乡分割的按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登记办法,全面实行统一的“居民户口”登记制度。 2 落户南宁更方便 2015年底前统一经济区外来人口到北海、防城港、钦州市的户籍准入标准,其在经济区四市工作、居住及参加社会保险的连续年限可以跨市累积,符合可在居住地城市落户。 北海、防城港、钦州市户籍人口在南宁市工作、居住和参加社会保险连续1年以上的,可落户南宁。 经济区外来人口在南宁申请落户的,可累积计算其此前在经济区四市工作、居住及参加社会保险的连续年限,达到南宁市落户条件并在南宁市工作、居住2年和参加社会保险连续1年以上的,可落户南宁。 3 根据居住年限享受公共服务 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经济区外来人口在经济区连续居住时间可以跨市累积,达到规定条件的,可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按照在经济区内跨市累积连续居住年限和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相应享受居住地基本公共服务。 4 异地补领身份证 进一步精简户籍办理流程,实行跨市迁移户口网上审批、免准迁证等户口迁移便利化,以及异地办理换领、补领身份证等。 5 出入境管理同城 到2015年底前分步实现户籍人口的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团队旅游签注、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驾驶证转入换证和机动车年检等异地办理。
|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 >>更多精彩图集推荐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