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定编四人三人不到岗
屡次发生的投诉事件,让刘萍觉得有必要向城区反映情况。不过,一番了解下来才发现,原来发生门卫被辞退投诉事件的不仅仅是残联,机关事务管理局其它一些外派门岗也发生过类似情况。刘萍说,江南区政府有9个外派门岗,具体事务由主管李某负责,城区政府有工作人员告诉她,此前相关部门就接到过关于李某的举报,但一直没有处理结果。
随后,刘萍又向机关事务管理局反映。在那里,她才惊讶地发现,原来江南区残联门岗的定编居然有4人。但除黄某外,自己在残联工作几年,其他3人从没见过。
5月4日下午,南国早报记者在2015年3月《江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编外人员工资发放申请表》复印件上看到,江南区残联门岗在册门卫确有4人,每人的月工资为1200元。向残联其他工作人员打听,除黄某外,陈某等3人已经不知有多久没有上班。
陈某等3人会不会借调到其它门岗顶班了呢?当天下午,记者又走访了属于江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其它一些外派门岗,门卫们的说法都很统一,不认识陈某等人。
他们究竟去哪里了?有没有为江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提供劳动?随后,记者又拨通了门卫主管李某电话,对方坦言,由于各种原因,陈某等人目前并不在岗,也没有为江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提供其它形式劳动。
3 工资发放低于强制标准
没有提供劳动,陈某等3人是否领取了薪水呢?江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一工作人员介绍,外聘人员工资发放的形式和正式工作人员没有太大区别,由用人单位登记造册,再由城区财务部门审核后,将工资直接打入工资卡。所以已经造册审核的工资,应该已经到账。
而没有登记造册的叶女士等“临时人员”的工资又从何而来呢?叶女士称,她唯一的一个月工资是从门卫主管李某处领取的,她还出示了李某手书1100元的工资条。不过,李某否认了这种说法,他称,叶女士的工资是她顶替的门卫给的。与此同时,他还否认了从中克扣100元的说法。
事实上,叶女士等实际在岗的门卫,领到的工资不管是1100元,还是1200元,都与南宁市最低工资标准相悖。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调整全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从2015年1月开始,属于一类地区的南宁,最低工资标准为1400元。
对此,江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解释是,解释这一问题应该找城区财务部门,据他们了解,是标准出台后财务部门还没来得及调整,应该以后会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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