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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长挪用公款超千万潜逃 偷情电话露出马脚 (4)

2015年05月22日 07:00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作者:骆南华 蔡春生 周俐佐 闫玮 编辑:陈莹

    4、纵情钱色

    到头来人财两空

    贲某曾经有过两次婚姻、3个情妇。案发之前,他都做了些什么呢?他是如何对待他的两任前妻,情人们又是如何对待他的呢?

    贲某与第一任妻子在1993年11月结婚,生育有一名儿子,今年已19岁。因为丈夫“外面有别的女人”,两人在2011年2月协议离婚,贲某补偿6万元,分3年付清,结果每次都是她催促才得补偿款。贲某与第二任妻子在2011年9月结婚,也生育有一名儿子。在他出逃前3天,他带着第二任妻子到平乐县民政局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一次性支付5万元补偿款给她。在他第2次婚姻的3年多时间里,他总共给了妻子25万多元。

    在第2次婚姻期间,其实贲某周旋在3个情妇之间。他现在也许还不知道,他亲昵呼唤的“乖乖”,其实把与他的关系纯粹当做钱色交易。2012年10月,贲某认识当时27岁的周某。周某坦白说:“他给我钱,我才和他发生关系。”每次发生关系后,贲某就给她100~200元“车费钱”。到2013年年初,他每次打电话叫她去开房前就转账给她,每次金额1000元~2000元。这种关系一直持续到2014年6月左右。

    周某后来说想做服装店生意,贲某慷慨给了近22万元。事实上周某没有开店,将钱用来旅游及日常开支了。贲某前后为周某共花了25万多元。

    对于涉世不深的潘某,贲某则在她生日、情人节、买手机、去旅游时共给过1万元。案发后,醒悟过来的潘某表示将积极退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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