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 盛
7月26日,红豆柳州论坛网友在论坛发帖称,因为柳州市鑫运·翠林之约小区开发商的违建问题,近年来小区居民持续向相关部门投诉,可是一直没有迎来拆除行动,只收到了柳江县、柳南区两地市容管理行政执法局“不归我管”的答复,甚至居中裁定的柳州市城管部门的回复意见书也莫衷一是。
一个小区出现违建现象,市民向相关部门持续投诉反映,两个市容管理行政执法局却均称“不归我管”,其背后反映的是执政为民、执法为民思想的缺失。
“城管不管”首先折射出的是城区和县两个行政执法局权责不清的乌龙。面对城区和郊县结合部的一个小区违建投诉,最先接到投诉的柳江县市容管理行政执法局找出柳州市相关文件,答复该小区属于柳南区代管的范围,该局无权进行拆除。而柳南区行政执法局也同样引用这个文件,称该文件并未明确行政执法权归属柳南区,而对该区域的审批和发证等职能,目前依然由柳江县住建局行使,因此该局认为这一区域的行政执法权也应该由柳江县相关部门行使。两个执法局引用同一份文件互相“踢皮球”,权责不清到了何等地步!
“城管不管”还折射出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权责清单裁定不清的乌龙。当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接到柳南区行政执法局发来请示函,请求明确该小区是否属其管辖范围后,并没有再向颁发《关于解决柳江县和柳南区结合地带管理问题的实施方案》文件的柳州市政府办公室请示明确,也没有对所辖的柳南、柳江两个行政执法局进行工作协调,而是回复投诉居民:“接到居民投诉的问题后,已转交柳南执法局办理;但经柳南执法局调查,翠林之约小区属柳江县辖区范围,该局无权查处。”如此没有明确具体执法单位的答复,是对所属单位权责请示的裁定不清。
城区和郊县结合部小区批地建房有人管,收费有人管,户口有人管,就是碰到违法建筑投诉没人管。政府部门内部的分工,不能成为互相推诿、影响执法、敷衍民众的借口和理由。“城管不管”一方面损害事发小区群众的利益,另一方面损害城管部门的自身形象,损害政府的公信力,“城管不管”该休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