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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落实"两个责任"观察 用行动镌刻责任与担当

层层传导压力

“责任”落地生根

谭仕兴是武宣县黄江村农民,困难户。4月初,他按照公开程序,向村委申请危改指标。通过严格审核后,村委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无记名投票,他高票入选。 

“8月底房子就建好了,等验收后,我就能拿到补贴了。”谭仕兴说,现在村民办事,按清单来,照程序走,靠关系反倒办不成。

为全面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来宾市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和《考评办法》,部署实施“源头治理工程”“高压惩治工程”“队伍建设工程”三项工程,形成了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氛围。

“我们一方面明确责任,加大压力传导力度,层层建立责任清单,切实解决‘谁来抓’‘抓什么’‘怎么抓’的问题。另一方面坚持以上率下,构建了三级约谈制度,每个季度市县乡三级党委围绕一个主题分别开展一次集中约谈,推动‘两个责任’到最基层;每年各位常委都要带队到6个县(市、区)、91个市直和驻市中直、区直单位进行检查考评。”李志刚说。

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单位很快被“揪出”。去年,该市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系统和单位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103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约谈或问责。今年,针对金秀瑶族自治县政府主要领导严重违纪、象州县连续出现窝案串案和水利系统塌方式腐败等问题,来宾市委责成金秀、象州县委及市水利局党组深刻检讨。

为将“主体责任”落到实处,该市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好干部标准,建立健全选人用人配套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品德测评办法,根据德的考评结果,取消13名领导干部的任用资格,调整15名领导干部的岗位。坚持对拟提拔人选征求纪委等部门意见、进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任前公示等,从源头上预防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

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带动纪委监督责任的履行。以前,一些纪检组长主要精力放在单位业务上,纪检监察工作反成“第二职业”。为此,来宾市委实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工程”,出台《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推动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并逐级向基层延伸,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专职专责,集中精力从事纪检监察工作。

一系列举措,切实维护了党纪严肃性,用纪律管住大多数,让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能逾越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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