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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好“责任田”坚守主阵地 桂林落实“两个责任” (2) |
2015年09月08日 06:38 来源: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 编辑:邓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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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规明矩 纪挺法前 今年7月,有群众举报:恭城瑶族自治县一名主要领导利用职务之便为家属谋利。桂林市纪委书记王祝广遂对其约谈。被约谈后,该领导主动向市纪委上交了一份特别的“认知书”,感谢纪委的及时警示,并表示一定要好好整改,严守党纪党规。 为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口前移”,抓早抓小,桂林市通过建章立制,采取多重举措让纪律挺在前沿。 市委先后出台了《桂林市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桂林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和《桂林市干部作风建设“十个不准、十个一律”规定》等一系列制度规定。特别是贯彻落实“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要求,在全区市一级率先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纪律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 “这些制度对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明确提出了严守‘五大纪律、三十个不准’的要求,形成全市领导干部守纪律讲规矩基本规范,将行为准则规范、行为后果责任固化为制度,为党员干部上了‘紧箍咒’。”赵乐秦说。 桂林市高度重视对制度落实的督查督办,组建42个专项督查组,通过下发督查通报、电视曝光、严格问责;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今年1-7月,全市共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62个,问责65人,形成全市上下抓党风廉政建设“一盘棋”格局。 在这些监督检查中,全市共查出“吃空饷”人员200多人;“吃拿卡要”“庸懒散拖”等问题38件,查处402人;清理腾退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超标办公用房面积4.53万平方米;清退领导干部违规多占住房2000多套;关停整顿了占用公共资源的私人会所8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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