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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纪律挺在前沿]王可:要做到“应知应会有成效” |
2015年09月09日 08:27 来源:广西新闻网 编辑:潘晓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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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为推动全区各级各部门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自治区纪委于日前组织开展“把纪律挺在前沿”系列采访宣传活动,分别对来宾、贵港、桂林、崇左、钦州等五市党委书记以围绕“把纪律挺在前沿”的主题进行了采访。 贵港市委书记王可:落实主体责任 要做到“应知应会有成效” 广西新闻网记者 黄河畅 陈仁义 近年来,贵港市委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深耕细作自己的“责任田”,推动了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营造了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环境。贵港市委书记王可近日在接受广西新闻网记者采访时表示,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关键在于做到“应知应会见成效”。 “应知,就是要搞清楚主体责任是什么。”王可将党委的主体责任概括为五个字:人、事、权、责、己。“管人、管事,你就是有权,有权就必须担责,作为一把手担责首先要律己。”王可表示,主体责任并不仅是“支持”纪委工作,而是全方位的责任,首先党委要直接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明确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应会’就是抓落实,就是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常研究、常部署,抓领导、抓具体,切切实实种好自己的‘责任田’。”王可告诉记者,今年3月份,贵港市制定、印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结合实际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提出了明确要求。在落实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责任方面,进一步细化明确了领导班子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严明党的纪律、加强作风建设、选好用好干部、维护群众利益、坚决惩治腐败、规范权力运行以及落实巡视组反馈意见等9条措施。 “‘见成效’就是把主体责任落实变成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行动,目前,贵港市已形成了市委领导班子带头落实主体责任的有效机制。”王可说:“作为第一责任人,我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对下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主持召开反腐倡廉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和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对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同时要求市委常委分别与分管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谈心谈话,围绕党风廉政建设‘拉袖子’、‘咬耳朵’,做好‘红脸出汗’的准备。” 在贵港市,市委常委还带头从国土资源领域、交通系统、选人用人、招投标等10个领域,各自选取一领域的腐败问题易发多发和关键环节开展调研,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在源头上防控廉政风险。 通过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把纪律挺在前沿,贵港市党风廉政建设已有了可喜成效。“我们要让每一个党的组织、每一名党员从内心深处明白,纪律不仅是戴在头上的‘紧箍咒’,也是远离违法犯罪的‘安全阀’,使党员领导干部自觉自愿地接受纪律的刚性约束,守住纪律这条底线。”王可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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