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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通报12起"四风"和腐败问题案件 挖出"蛀虫" |
2016年03月24日 06:10 来源: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 编辑:邓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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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12起“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南宁挖出教育系统一批“蛀虫”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记者 黄婧 通讯员 南纪宣 核心提示 近期,南宁市严肃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并通报了12起发生在教育系统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私设“小金库” 案件1:武鸣县苞桥小学在发放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过程中,以学生转学、联系不上学生及家长等原因为由,截留该校16名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收取供给学校周边部分村民的水费、学校小卖部承包费等,共计4万多元。以上款项部分坐收坐支,部分存入学校学生食堂账户。 处分:陆斡镇纪委给予该校校长卢端明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追缴。 案件2:横县南乡镇第三初级中学通过虚增后勤工作人员工资,套取2.8万元存入报账员个人账户直接开支;组织该校毕业班老师和挂班校领导到华东5市旅游,并给每人发放500元补助。 处分:横县教育局纪委给予该校校长李秋贵、后勤报账员罗振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该校副校长李可明、党支部书记韦斯琨、教务处主任梁少彩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追缴。 案件3:隆安县雁江镇中心小学违反规定设立“小金库”,用于教师旅游等支出,共计13万多元。 处分:隆安县纪委给予该校校长潘兆甸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常务副校长许亮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追缴。 案件4:2013年至2014年,江南区苏圩镇初级中学违规截留部分学校商店承包金3万多元,存入出纳苏耀设的个人账户直接开支。 处分:江南区纪委给予该校校长梁宗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总务处主任陈宝华党内警告处分,江南区教育局给予该校出纳苏耀设行政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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