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发出通知,在清明节、“壮族三月三”即将到来之际,要求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觉做到“九个严禁”,倡文明祭祀,守纪律底线,树廉洁新风。(3月30日广西新闻网)
每逢重大节日,都是党员干部接受廉政考验的重要时期。十八大以来,特别是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后,从中央到地方执纪必严、弛而不息,坚持让党员干部过“廉节”,收到了理想的效果,也赢得了群众的赞誉。
不过,反“四风”没有休止符,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纪检监察部门对于重要节点的监督,只能是更紧而不能放松,而且还必须要久久为功,这样才能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才能确保节日文明节俭、风清气正,才能使廉洁过节成为“新常态”。
廉洁过节成为“新常态”,就需要不时“扯扯袖子”。节前节后是人情往来高峰期,大多数领导干部都知道应该过“廉节”不“失节”,可是面对着吃一顿饭、收一点礼的“小节”,有些干部往往就不是十分注意了,甚至是心存侥幸,这就污浊了节日的风气。对此,纪检监察部门必须“发力”,譬如像广西这样节前下发通知,也譬如向领导干部发送提醒短信等等。这样不时打打预防针,隔三差五“扯扯袖子”,肯定有利于领导干部筑牢“防线”。
廉洁过节成为“新常态”,就需要对违纪行为不姑息。在提醒教育之下,如个别领导干部还是铤而走险,这就需要党委和纪检监察部门种好自己的“责任田”,一是要充分发动群众监督节日期间的公款吃喝、旅游、送礼、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二是对于发现的问题一经核实,要立即问责、绝不姑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以持续的“高压”态势,让党员干部不敢“胡作非为”。
廉洁过节成为“新常态”,就需要党员干部自觉自律。廉洁过节要靠监督和问责,但更得靠领导干部的自觉。领导干部必须摆正自己的位置和心态,要始终恪守“一丝一粒,我之名节”的古训,要践行“律己廉为首,立世德在先”的训诫,在任何时候都要做到“手莫伸”,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官。当自身形成了“抗体”,腐败就难以侵入滋生。
官风正则民风淳,廉洁过节成为“新常态”,节日也就成了一道好风景。(高永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