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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州法院:院长敲响法槌主审 落实带头办案要求

 

韦克勤院长审理一起盗窃案庭审现场。 广西新闻网通讯员 陈忠强  摄

广西新闻网宜州8月12日讯 (通讯员 陈忠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判决如下:……”8月12日上午,宜州市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由该院院长韦克勤担任审判长审理的被告人罗某盗窃案正在进行庭审,宜州市人民检察院廖振涛副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经过40分钟的庭审,合议庭合议后,当庭宣判。法院审委委员、检察院部分公诉科干警参加了庭审旁听。

部份审委委员认为,韦院长主持的庭审程序严谨规范,张弛有度,声音洪亮清晰,法槌使用、质证认证、庭审组织、层次有条不紊,充分地尊重和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展现出了良好的法律素养和风采。

据统计,今年以来,该院领导带头穿起法袍、拿起法槌走上办案第一线,带头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新类型案件和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该院院长韦克勤主办刑事案2件、民事案1件、副院长黄克敏主办一系列金融合同纠纷案125件;副院长骆建国主办刑事案5件。院领导回归法官本位,充分发挥了领导带头审理案件的引领示范作用,给年轻法官树立了标杆和尺度。

“现在,凡是遇到疑难、法律关系复杂、敏感的审判执行案件,院、庭长总是上‘前线’担任审判长。院领导办案的示范作用,会推动更多优秀法官向审判一线集聚,从而有效提高案件的整体质量和审理效果。也符合司法改革‘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目的。”院长韦克勤说,作为办案骨干的院、庭长,具有较强的业务知识和丰富的审判经验,院领导“回归”审判一线,既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压力,也增强了法院对重大疑难案件的掌控。

 “办案,是法院的主业,如果一个法院的院领导不审案子,不够职业化,那么,这个法院就达不到绝对的职业化。法官当了官也得审案,不审案等于自废武功,各种司法解释经常颁布,如不经常应用,知识就会老化枯竭……”这是副法院长黄克敏办案实践中的心得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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