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罗城9月9日讯(通讯员 段志海)9月7日,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天河法庭,缺席判决准许一对分居已有10年之久夫妻离婚。
男子罗某与女子廖某于1998年12月经人介绍认识后结婚。2000年10月生育一女儿,夫妻两人本应当过上幸福的生活,可是 2006年8月廖某外后出至今未回不知去向,也不与家里联系,10多年来罗某多次外出寻找廖某,但廖某毫无信息。在罗某起诉到法院后,法院依法向廖某送达了有关材料,并告知开庭时间,但被告仍未出现。
据法律规定,是否准予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彻底破裂为判断标准。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现状及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综合考虑。罗某与廖某分居已经有已有10年之久,10多年来,廖某未尽到一位妻子与母亲的责任,与罗某的夫妻关系已名存实亡,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9月7日,罗城法院天河法庭在查明事实基础上,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