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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抚养费“老赖”成网逃 被押返原籍并全部履行

广西新闻网罗城10月16日讯(通讯员 唐雪云 韦瑞营)父母抚养子女,子女赡养父母是天纲伦理,而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小长安镇的欧某在与妻子郭某离婚后,一直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中的义务,拒绝支付患病幼女的抚养费,为此成了一名“老赖爸爸”。10月12日,被列为网上追逃人员的“老赖爸爸”欧某被押返原籍,在执行法官的思想动员下,欧某把拖欠的抚养费全部履行完毕,该起涉及民生案件顺利执结。

原告郭某与被告欧某婚后生育了女儿欧某婕。2014年8月年仅1岁的女儿患中枢协调障碍、癫痫等疾病,被告欧某对治疗女儿疾病持消极态度,为此2014年12月,原告诉至罗城法院请求离婚。法院经审理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婚生女儿由原告郭某抚养,被告欧某从2015年4月份起每月支付女儿抚养费600元,直至其成年。判决生效后,欧某未履行义务。郭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由于被执行人欧某一直外出不归,通讯设备无法联系,执行陷入困境。罗城法院对于部分符合立案条件的刑事自诉案件进行了立案,并按照相关要求移送,公安机关对涉案被执行人进行逮捕和网上追逃。10月11日11点20分,被列为网上追逃人员欧某在柳州市火车站购买火车票准备前往出行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网逃人员欧某被抓获后,罗城法院高度重视这起涉民生案件,10月12日一大清早,该院执行局副局长韦瑞营一行四人驱车前往柳州市,先后到南宁市铁路公安局柳州公安处柳州站派出所和柳州市第一看守所,办理羁押人员移交手续。随后,罗城法院执行法官将“老赖”欧某押解返到罗城法院。执行局法官对其进行思想动员,让其主动履行义务。刚开始,欧某总说自己没有钱而且其又没得探视女儿,拒绝履行义务,但随后面对可能进行的司法拘留,欧某慌了神,马上联系妹夫借钱,承诺将拖欠的抚养费履行完毕。由于老赖欧某拒绝履行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决定对其处予2000元的罚金,随后欧某妹夫代其将抚养费、罚金、执行费等共计11650元交纳完毕。

截至10月12日,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报公安机关网上追逃人员共计24名,追回13人,1人投案自首,追回涉案金额73.9703万元,执行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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