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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林不办采伐证 雇人砍伐被公诉

广西新闻网南丹12月9日讯(通讯员 谭金玉)一男子购买得杉木林而未办理林木砍伐证便雇人砍伐。近日,南丹县人民检察院以该男子涉嫌滥伐林木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南丹县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此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周某某于2016年6月份期间和吴某某购买得位于南丹县境内的三处山皮上的杉木,在没有办理林木砍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雇请熊某某、周某某帮其进行砍伐。经南丹县林业局林业工程师对被砍伐的林木进行鉴定,周某某滥伐林木的总量为5.16亩,林木蓄积量为45.7429立方米,出材量为35.3373立方米。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周某某违反森林法规,滥伐林木,树立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滥伐林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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