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日报传媒集团主办

擅入施工场地摸炮眼 被药剂喷射伤眼自担责

广西新闻网南丹12月9日讯(通讯员 黄艳露)日前,笔者从南丹县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顺利执结一起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案,被执行人王某赔偿伤者陆某8400余元,被执行人莫某赔偿伤者陆某14000元,另一被执行人王某兵与陆某达到执行和解协议,承诺于12月31日前赔偿损失。

俗话说“好奇心害死猫”,其实陆某在伤害事故中存在重大过错,自己承担了50%的责任,原来陆某在王某承包给王某兵的新房施工现场,擅自用手触摸已填充药剂的破碎石块的炮眼,被已经开始发生化学反应的药剂喷射出来烧伤眼睛,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应当能够认识到危险性,对损害的发生存在过错。而王某以包工包料形式将工程包给王某兵,二人之间形成承揽法律关系,本案中,王某对选任没有建设工程施工资质的王某兵从事建房工作有过错,对伤害后果的发生也承担相应的责任。莫某是王某兵雇请工人,按照王某兵指示提供劳务,按日领取报酬,莫某与王某兵之间形成雇佣劳务关系,莫某在建房施工实施大石块破碎工作时,没有在施工场地设置警示标识,在陆某进入施工场地时也没有进行劝阻,任由陆某触摸已经开始发生化学反应的药剂致使陆某眼睛被喷射出来的药剂烧伤,其在雇佣活动中存在重大过失,对陆某的损失雇主王某兵与雇员莫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对陆某的损失法院判决二人连带承担40%的责任。

这则新闻告诉我们,在工程承揽中千万要选任有相应资质的承揽人,在建筑施工时要做好施工现场警示标识,阻止他人进入施工现场,否则后果非常严重,赚点钱不容易,安全意识不可放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文章

高清图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