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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城法院强力推进执行工作切实维护司法权威

广西新闻网罗城12月9日讯(通讯员 唐雪云 黄文柳)今年以来,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领导,上级法院的指导,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五大发展理念”统揽执行工作,依托执行指挥中心平台,克难而上,采取各项措施积极破解执行难问题,强力推进执行工作,执行工作环境有明显好转。

一是成立“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领导小组。该院领导多次向县委汇报执行工作,得到县委主要领导的大力支持。成立了由县委书记蓝启章为组长、政法委书记韦代成为常务副组长,政法各单位主要领导为副组长、执行指挥中心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县基本解决执行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办公室负责调协执行联动机制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是建立执行工作联动机制、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形成了以政法委为主导、法院主办,公安、检察、司法、银行、国土等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届积极参与的执行工作联动机制。

政法委还定期组织执行联动机制成员单位和工商、银行、国土、房管、车管等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推进执行难问题,形成解决执行难合力。

三是率先开展对“老赖”进行网上追逃。2016年5月,该院向该县公安局推送了24名“老赖”进行追逃。目前已经有13名“老赖”在广东、浙江等地被抓获。这些被成功追逃回来的“老赖”,经执行法官思想教育动员后大部分已经主动履行了应尽义务,部分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分期履行应尽义务。

四是引导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提起自诉。积极引导申请执行人对一些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老赖”进行刑事自诉,并协调司法行政部门给予部分自诉人提供法律援助。截至目前,该院已经立案审理拒执罪自诉案件19件26人,结案12起,2人被判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14人履行了法律义务,得到赔偿款的各申请人也向刑事审判庭撤回对被执行人的起诉。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以及执行效果做到了有机统一。

五是制定涉及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追究处理办法。对涉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家公职人员的被执行人不主动履行义务的,由我院通报其所在单位,并由纪委、组织人事部门对相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其自动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将依纪依规给予党纪政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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