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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州一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又不申报财产被拘留

图为执行法官将陶某押往看守所的情景。广西新闻网通讯员 陈忠强 石晓  摄

广西新闻网宜州12月13日讯(通讯员 陈忠强 石晓)12月12日,宜州市人民法院作出司法决定书,以被执行人陶某拒不申报财产状况,作出对其拘留15日的决定。

陶某从2014年起在宜州市怀远镇承包土地种植甘蔗,多次从广西博庆食品有限公司赊购物资、借款发放工人工资等,共欠博庆食品有限公司14万多元而引起诉讼。法院判决生效后,陶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案件进入执行程序,陶某拒不履行又不主动申报财产。为维护法律尊严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法院遂作出对其拘留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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