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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多给1000元 取款人拒还被起诉

2016年12月18日 20:38 来源:广西新闻网 作者:岑兰鲜 编辑:潘晓明

广西新闻网田阳12月18日讯(通讯员 岑兰鲜)田阳县的居民李某到银行取款,但是银行多给了1000元。经过多次沟通,银行要求李某返还无果。为此,银行以李某取得的款项系不当得利为由诉至法院。近日,田阳县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

李某持其存折到某银行取款,要求从其账户领取现金2000元。从银行的监控录像明显看出,工作人员兰某录入电脑系统取出2000元,从柜台点钱后,将票面金额为100元的一叠现金两次放入点钞机清点,点钞机屏幕上显示为30张,李某在取款凭条上签字确认后,工作人员兰某将3000元递出给李某,李某接过工作人员递出的3000元现金便转身离开。同日,银行工作人员在盘点时发现短款1000元。银行认为该款项系多给了李某,但是李某不予认可。为此,银行诉至人民法院请求李某返还1000元。

因为李某多得的款项是属于不当得利,最终法院依法判决李某返还银行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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