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西大力推进少数民族聚居区城乡建设,不断强化民生保障,取得较好的成效。
一是自治地方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将罗城、融水、恭城、富川等4个自治县列入全区10个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县,开展优化乡村规划许可办证流程、乡村规划师挂点服务、建立完善村庄规划建设理事会等改革探索,完成改革试点任务60项,覆盖20多个乡镇、50多个村屯,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二是民族建筑特色研究不断深入。积极开展“广西传统建筑特征解析与传承实践”研究,相关研究成果列入《全国传统建筑特征解析与传承实践》。大力推进乡土特色建设示范,将三江、融水、恭城、巴马、富川等自治县列为乡土特色建设示范县,每县补助400万元开展特色风格研究、工匠培训、图集编印等工作。将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约110个村庄列为乡土特色示范村,形成约10条具有民族特色的乡土建设示范带。
三是民族乡建设稳步推进。截至2016年底,已完成第一批27个民族乡额35435万元投资,建设任务也基本完成。桂林市雁山区草坪回族乡、蒙山县长坪瑶族乡、南丹县里湖瑶族乡等地民族风情浓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基本完善,休闲旅游产业快速发展,成效明显。第二批5373.7万元得投资项目建设正在有序推进。
四是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成效明显。开展第二批广西传统村落(暨第四批中国传统村落)申报评选工作,72个村落入选第四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218个村落入选广西传统村落名录。推进村落保护发展项目建设,目前,全区共有7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获得中央补助资金共约4500万元,有89个村落获得中央和自治区补助资金共计4.55亿元,三江、融水、恭城、龙胜、富川、大化、隆林等自治县近30个村落获得补助。
五是农村危房改造稳步推进。2016年全区各自治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39418户(含建档立卡贫困户11606户),获得中央和自治区本级财政补助资金7.01亿元。截至2016年底,已开工40253户,竣工36007户,分别占39418户任务的102.12%和91.35%。已下达各级补助资金8.20亿元,累计完成投资20.91亿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已开工16496户,竣工16070户,分别占11606户任务的142.13%和138.46%,超额完成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