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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待遇过低 男子监守自盗落法网 |
2017年02月09日 17:36 来源:德保法院 编辑:凌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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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西德保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盗窃案,判处被告人梁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经查明,被告人梁某某在德保县某KTV做工时,因觉得待遇过低,遂产生盗窃念头。2015年12月,被告人梁某某窜入KTV内的包厢和机房总控室,盗取电脑主机上的十五个硬盘和十三条内存条后拿到家中藏放,经举报,被公安机关抓获。经德保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该批被盗财物价值为4500元。 被告人梁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梁某某系初犯,犯罪后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且被盗的电脑主机硬盘和内存条已退还失主,未造成失主经济损失,故对其处罚可以酌情从轻,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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