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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杉木欲出售 无证砍伐被判刑 |
2017年03月20日 21:47 来源:广西新闻网 编辑:邓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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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闻网那坡3月20日讯(通讯员 林荣先)那坡县居民隆某、李某向他人购买了三片杉木林后,砍树木想卖掉赚钱,结果钱没赚到,却因无证砍伐而被判刑和罚款。近日,那坡县人民法院以滥伐林木罪分别判处隆某、李某拘役各四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各处罚金1000元。 2016年5月间,隆某、李某购买了那坡县境内山界的三片杉木林,想砍掉杉木外运赚钱。交易后,他们两人没有去有关部门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就组织人砍伐杉木。群众发现后,立即报警。经鉴定,被砍伐杉木面积0.38公顷(5.7亩),蓄积量为9.188立方米,出材量9.6144立方米。 隆某、李某违反森林法规定,未经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滥伐林木,林木蓄积量为9.188立方米,属数量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结合二人的认罪态度、危害程度等情况,法院作出前述判决。 宣判后,两人表示服判不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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