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新闻网 > 专题 > 焦点 > 交通安全 有你有我——聚焦广西开展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统一行动 > 要闻聚焦 > 正文 |
男子驾照超分不处理 系无证驾驶上高速被罚1500元 |
2017年09月07日 11:24 来源:广西新闻网 编辑:潘晓明 |
|
广西新闻网永福9月7日讯(通讯员 李婕)9月6日,广西高速交警查处了一起因驾驶证超分未及时处理的无证驾驶违法行为。交警对驾驶员李某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当场拖移机动车,并处以1500元的罚款。 9月6日凌晨1时,广西交管局高速公路支队一大队执勤民警在G72泉南高速公路永福服务区开展严管统一行动。民警在对一辆粤S牌照的奔驰小轿车例行检查时,发现系统显示该驾驶员出示的驾驶证已因超分停止使用,此时驾驶员李某是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属于无证驾驶。 “这车过户的时候还有很多违章没处理,等我交完罚款发现驾驶证已经超分了,一直没管。以为只是超分而已,没想到竟然是无证驾驶。”面对执勤交警的询问,驾驶员李某解释道。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驾驶证被公告停止使用后,驾驶人仍继续驾驶机动车的,在性质上属于驾驶资格中止后的无证驾驶行为;在适用处罚上,依据过罚相当的原则,可以按照未取得驾驶证而驾驶机动车的处罚规定适当从轻处罚。最后,交警对李某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当场拖移机动车,并处以1500元的罚款。 |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 >>更多精彩图集推荐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