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私无畏 扛担当之责
敢不敢得罪人、怕不怕得罪人,是对纪检监察干部是否有担当、是否敢担当的一块“试金石”。
自治区监察厅副厅长蒋才忠从事纪检工作20年来,铁面无私,敢于碰硬,多次受命查办全区重大、急难、复杂的案件,为国家挽回了较大经济损失,追回折合人民币近7000万元赃款和价值200多万元赃物。2011年以来,蒋才忠组织或参与查办重要案件42件,其中涉及正厅级领导干部6名、副厅级领导干部18名,没有发生过一起申诉。
“做纪检监察这一行,就要敢于监督。”罗良斌坦言,在担任自治区纪委驻水利厅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时,曾有人提醒他:作为部队转业干部,在地方没有根基,工作不要太认真。但他顶住压力,5年内监督300多名干部职工清退违规投资水电站股份1681.5万元,有效防止了暗箱操作和权力寻租问题的发生。
在身体力行履行纪委监督责任的同时,纪检监察干部还时刻思考如何将“两个责任”有效传导到基层单位。时任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室主任刘元展了解到一家二级公司不按规定处理违纪人员后,立即对该公司负责人开展诫勉谈话。之后,该公司对照相关规定,对当事员工进行立案调查,最终给予开除处分。
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一方面要做“黑脸包公”,坚决捍卫纪律的威严和公正;另一方面又要有菩萨心肠,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教育挽救干部。2015年暑假,广西大学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郭劲分别约谈了未按规定清退违规多占住房的干部。经过他耐心细致的教育,11名干部全部按照要求清退多占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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