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书记 徐秦法
人民幸福是马克思主义价值原则的当代形态
党的十九大非常明确地对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人民生活幸福的历史内涵予以了阐释。报告中关于治国理政的一系列举措,正是秉承和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立足于唯物主义历史观的人民性而紧紧围绕着“人民的幸福”这一最高的价值原则,在当代中国的实践中予以贯彻与落实。这与马克思主义价值原则是根本一致的,是马克思主义价值原则的当代形态。同时,也充分明证了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切理论和奋斗,都致力于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增进人民福祉,这是以实践的、现实的形态彰显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境界。
对“人民的幸福生活”“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高度关切和价值承诺,绝不是仅仅停留于对“人民”的道德关怀或对劳苦大众的悲悯之心,而是提升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价值属性,落实于历史性的行政实践的不断兑现之中;不仅从理论上予以深刻的表达,而且在治国理政的实践中得以实施;不是一时之偶思,而是内蕴于国家发展战略之核心地位;决不是执政党以主观愿望和态度的方式来显现和判断、评价,而是以人民群众的真实生活感受和体验为尺度、为标准来检验,以人民的满足与否、认可与否为最终准则来审视;不是作为执政党执政之手段,而是作为其根本的目标与目的;不是执政党“赐予”人民美好的生活,而且共产党领导人民一起共创幸福而美好的生活。这就不仅超越了一切“民本”主义的价值允诺,而且超越了以精英救世姿态出场的空想社会主义,更为重要的是超越了历史上任何道德主义或道德理想主义的“仁爱”逻辑。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人民的幸福生活”是具体落实与高扬了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的根本价值立场,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为突出的价值彰显,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所内蕴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和价值逻辑的内在统一。而维护好、实现好和发展好人民的利益,满足人民追求幸福生活的需要这一根本原则,正如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所指出的那样:“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或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运动”。这样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坚持人民利益至上、为人民的幸福而治国理政的价值取向,超越了历史一切统治阶级、一切政党的狭隘性和利益的片面性,夯实了其价值基础的广泛性、人民性品质,不仅贯彻了科学社会主义的根本观点,而且集中彰显了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价值立场。
如果说“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和价值原则,是要在改革与发展过程中颠覆、矫正以“物”、以“资”为“本”的价值路线,那么,提出以“人民”“人民的幸福”为“本”,则更为明确地将人民作为利益和幸福的“主体”地位凸显出来,这是对“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和价值原则的理论与实践双重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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