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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象工程”亟须遏制

2017年12月19日 14:36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作者:杨玉龙 编辑:韦仲达

漫谈万象

薛红伟/漫画

    □河北 杨玉龙

    城建“贪大求洋”、乡村“造大景观”常以“造福民生”“留住乡愁”“弘扬传统”等名目出现;较以往的“形象工程”更难以定性,查办起来也容易遭受阻力。记者近日在多地调研发现,近五年多来,“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受到相当程度遏制,但一些地方也出现“不建楼堂建场馆、不顾实际造景观”等值得关注的“四风”问题新变种。(据《瞭望》2017年第51期)

    随着反“四风”力度的加大,“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得到了很大程度遏制,最典型的是党政机关豪华办公楼少了。不过,“四风”问题出现的新变种,依然害人不浅。比如,以“民生工程”“文化建设”“脱贫攻坚”“留住乡愁”等名义大兴土木,更具迷惑性,给财政运行、党政形象、民生需求、持续发展带来不良影响。

    新“形象工程”也是错位的政绩观所致,更是“四风”之“遗毒”。尤其是一些工程,看似不违反八项规定,一旦背离实事求是原则,轻则给地方财政增添严重负担,或因资金问题变成烂尾工程,重则是以侵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甚至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因此,新“形象工程”同样需要遏制,并铲除其生存的空间。

    狠刹新“形象工程”,一是需要严格的党规党纪做保障。比如,可将场馆建设、景观工程作为未来反“四风”监督重点,纪检部门对投资达到一定级别的项目实行调查监督;或者,对“形象工程”标准进行明确界定,并通过多渠道加强警示,让各级在“标准内”行事。同时,对于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新“形象工程”,须进行严而有力的追究问责。

    二是需要形成强大的监督氛围。从本质上而言,形象工程的出现是权力滥用所致。因此,一方面要推进政府决策的民主机制建设,涉关一些项目,须经过专家或专业机构论证,以及地方人大的审议;另一方面也应加强监督,坚持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相结合、传统手段和现代科技手段相结合等,让新旧“形象工程”没有藏身之地。

    三是需要科学考评体系做支撑。不难发现,有些“形象工程”,也是为了满足上级考核之需要。一些地方官员热衷于此,是因为这些工程看得见、摸得着、见效快,上级领导来视察考核,就会为自己的政绩“添砖加瓦”。因此,在对地方官员考核上应切忌走弯路,少关注华而不实的东西,多关注些经济、社会、民生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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