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放烟花 注意消防安全
去年12月底,马山县杨圩村一间存放烟花爆竹的仓库发生火灾,现场浓烟滚滚,火势持续了2小时才被完全控制。经查,杨某租赁一间砖石铁棚简易仓库用于存放烟花爆竹,虽然他持有合法的销售烟花爆竹许可证,却在许可的地点之外违规存放烟花爆竹;因缺乏相应的消防安全保障措施,最终不慎引起火灾,所幸无人伤亡。
2月4日晚8时许,兴宁公安分局三塘派出所民警在五塘收费站对一辆货车进行检查时,查获大量违规运输的烟花爆竹。经清点,车上烟花爆竹一共有240多箱。司机蔡某没有《烟火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车辆也不是专业危险物品运输车,系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民警将车辆依法扣留,并对蔡某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警方提醒: 春节燃放鞭炮增添了喜庆气氛,但如果运输、存放、燃放不当,就会带来安全隐患。警方提醒,无论是烟花爆竹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各个环节都要事先获得审批许可,并在许可范围之内进行。
作为消费者,市民要了解烟花爆竹的禁止燃放区和限制燃放区,必须在合法的时段和区域内,以安全为前提,在平整空旷的区域文明燃放。购买烟花爆竹,请到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正规销点购买,不要到没有经营资质的店铺或流动摊点上购买。不要购买、燃放不合格产品,不要一次性大量购买烟花爆竹,燃放烟花爆竹要注意安全。不要让儿童单独燃放,不要以危险方式(如对着行人或建筑物)燃放,严禁在公共场所建筑物内燃放,不要在私家车里长时间存放,还要注意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带上客运班车、火车、飞机、轮船、公交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也不能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家中存放有烟花爆竹的,要注意存放安全,不要与烤火点、取暖点太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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