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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首张环境保护税税票在覃塘开出

  覃塘讯 4月2日上午,贵港理昂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财务人员从覃塘区国地税联合办税大厅工作人员手中接过缴纳排放二氧化硫、烟尘等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税税票。据了解,这是我市开出的首张环境保护税税票。

  2018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税法》正式施行,4月1日至4月15日,是环境保护税首个征期。市地税局为实现排污费制度向环境保护税制度的平稳转换,从2017年6月起在部门协作、征管力量建设、纳税人污染源信息采集、宣传培训辅导等方面做了大量细致的准备工作。在首个征期来临之际,市地税局会同市环保部门共同制定征管协作机制备忘录,建立了应急处理机制,保证问题的反馈和处理渠道通畅,并要求全市各个办税服务厅设置环保税申报专窗,主动对纳税人进行预约服务,确保企业在首个征期能顺利完成首次申报。目前,我市各县(市、区)地税机关均已成功受理纳税人申报缴纳环保税业务,环保税在贵港平稳落地。

  作为全市首位申报环保税的纳税人,贵港理昂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财务人员表示,环保税的开征让企业节能减排动力大增,将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企业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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