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江苏省消保委发布酱油产品比较试验报告。120款酱油,涉及48个品牌,涵盖生抽、老抽、国产酱油、进口酱油、儿童酱油等各种类型。比较试验结果怎么样?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有29个样品不符合国家相应标准,包括知名的海天酱油、李锦记酱油,其中有4款酱油可以说不能称为酱油。(10月14日 《现代快报》)
氨基酸态氮含量是衡量酱油品质的重要指标,含量越高,酱油的质量等级也就越高,滋味也就越鲜美。根据我国酿造酱油的最低标准,氨基酸态氮含量不得低于0.4g/100mL。而包括宿迁市蟹圆红烧老抽在内的4款酱油,氨基酸态氮含量严重不达标,甚至有的已经不能称之为“酱油”了。
另外,经比较试验,23款酱油实测营养成分数据与产品标识明示的营养成分表数据不符,比如商标为李锦记的锦珍生抽,实测值钠含量8748.75mg/100ml,已经超过了限值。如此在产品标签标识上虚标营养成分,显然是对消费者的欺骗。最令人费解和担忧的是,29款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样品,不少还是市场畅销的“网红”品牌酱油,甚至价格不菲。而这样的“水货酱油”是怎么混进市场,成为舌尖美味的?这显然需要生产企业和监管部门做出回答。
酱油是食品调料,是要入口食用的,而市场上出现这么多问题酱油,令人震惊,这也充分暴露了某些食品生产企业无视国家相关标准和法律,罔顾消费者权益等问题;更暴露了政府监管部门在食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检验检测等环节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事实。
其实,一瓶酱油就是一面反映监管作风的镜子。一些监管部门习惯于长期“打酱油”,根本没有为“舌尖上的安全”做出多少实质性工作。这警示我们,食品质量和安全监管的“追责红线”在某些地方还没有带“电”,遏制食品监管“打酱油”,必须督促尽快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机制,使之成为打击慵懒散浮、推进监管常态化的“撒手锏”。(范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