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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普及条例》将于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
2019年03月26日 20:58 来源:黄河新闻网 编辑:潘晓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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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新闻网讯(记者 周昱丽)3月26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刚刚闭幕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作新闻发布。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普及条例》,条例将于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哲学社会科学普及是提高公民的文化素养和思想道德素质,提高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途径。制定《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普及条例》,将全省的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解决我省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工作中工作机制不完善、社会认同不充分、投入不足等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 条例共6章29条,明确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指导思想、工作原则、联席会议制度、政府及相关部门以及社科联在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工作中的职责等,明确了哲学社会科学普及的内容和形式,明确了社会各方面参与哲学社会科学普及的工作格局。 为了确保条例有效管用、实用好用,根据我省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和发展需要,条例还规定了必要的保障措施。第十一条规定每年五月的第三周为全省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周。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哲学社会科学普及主题活动。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了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车站、机场等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当多种形式,宣传哲学社会科学知识。这些保障措施对于提高全省人民的哲学社会科学素质必将发挥重要作用。 此外,省社科联党组书记、常委副主席张云泽还介绍,我省社科联组织建设的基本情况是:在全省11个市中已经建立7个社科联组织,另外,有8个高等院校建立了社科联组织。与全国相比,仍处于靠后地位。我省将以《条例》的颁布为契机,进一步扎实推动基层社科联组织建设。力争在今后五年内做到市级社科联全覆盖,高校社科联全覆盖,并以此带动县级社科联组织建设。 “截至目前为止,山西已经批准命名了30个省级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宣传基地,《条例》颁布施行后,我们要加大这方面的工作力度,一方面,根据《条例》,修改《山西省社会科学宣传普及基地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普及基地的建设标准和管理制度。五年内建立100个省级社科普及宣传基地。与此同时,积极推动市级社科普及宣传基地建设,真正使社科普及宣传基地成为哲学社会科学普及的有生力量。”张云泽说,另一方面,加强哲学社会科学普及队伍建设,按照《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加强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志愿者建设和人才库建设,为哲学社会科学普及人才的培养、使用建立有效的运行机制,真正使《条例》的贯彻实施从队伍建设上得到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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