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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一小区保安打掉同事两颗牙 被索赔十多万元 (2) |
2019年05月13日 09:33 来源:南宁晚报 编辑:陈丽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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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某指认相关伤人器具 近日,良庆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庭上,何某当庭认罪。原告黄某的代理律师向何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何某赔偿黄某医药费、误工费等费用共计136254.86元。 对此,法院经审理认为,何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开庭审理后,对该案将择日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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