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少玲将写有“为百姓排忧解难 做人民满意公仆”的锦旗送到邕宁区委政法委。戴利芳供图
广西新闻网南宁7月2日讯(通讯员 戴利芳)“感谢邕宁区委政法委的审批让我拿到两万元的司法救助金,生活有了着落。”7月2日,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良信村花料坡村民杨少玲将写有“为百姓排忧解难 做人民满意公仆”的锦旗送到邕宁区委政法委负责人手中,表达诚挚的谢意。
据了解,2015年7月15日,被害人杨少玲丈夫在南宁市友爱路开摩的时被抢劫,身中数刀,当场死亡。因被告人生活困难,并已经执行死刑,杨少玲没有得到赔偿。公公婆婆均已去世,杨少玲独自带着六岁女儿在邕宁区蒲庙镇那元社区租房居住,家庭支出仅靠她在外打工维持,生活十分困难。
邕宁区政法委调查杨少玲家庭情况、身体状况后,了解其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同时与社区、村委、群众调查核实,掌握其实际困难情况。综合考虑,邕宁区委政法委尽快审批给予杨少玲司法救助金2万元。针对杨少玲的女儿上学问题,邕宁区委政法委将与邕宁区教育局联系,争取就近安排入学。
据悉,2018年度邕宁区不断加大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案件当事人积极给予救助,共计救助案件51件90人,发放司法救助金额27.96万元。同时,对于审理的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均按规定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批意见,全部做到司法救助金在财政拨款当天审核、通知当事人,并于次日发放,确保准确、及时、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