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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买房不怕烂尾 预售资金将全额进入监管账户 |
2019年08月03日 09:17 来源:南宁云-南宁晚报 编辑:覃鸿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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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楼盘取得预售证即可拨付50%监管资金 有的人开发企业没有取得预售许可就违规卖房,个别楼盘出现“一房两卖”、挪用预售资金等系列问题,引发不少市民关注。近期,为了更好地适应当前房地产市场发展需要,南宁市住建局起草了新的《南宁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新办法),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记者注意到,新办法出现了不少新亮点和新变化。如预售资金全额进入监管账户,预售资金的监管比例调整为15%。据悉,新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两年。 买房不怕烂尾 预售资金全额进入监管账户 据了解,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作为房地产市场监管手段之一,尤为重要。目前南宁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主要采取政府监管、银行配合、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等模式进行监管。2016年3月,南宁出台实施《南宁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原办法)。原办法收紧了开发商的“钱袋子”,起到去杠杆化作用。是哪个项目的预售金,就得先用于相应项目上,不能随便动用,避免出现工程烂尾、无序开发、拖欠工程款和工人工资等情况,保证房产项目安全运行。 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期限为:自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止。原办法自实施以来,对确保南宁市商品房预售资金专款专用、防范预售商品房违约交付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新办法提出,为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保证商品房预售资金专款专用,保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防范预售商品房违约交付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作为网签备案工作的重要配套制度,新办法再次明确,商品房预售资金必须全额进入监管账户;同时,新办法对进入监管账户的商品房预售资金进行明确区分,分为监管资金和非监管资金。 据悉,将商品房预售资金纳入监管账户,其目的在于确保商品房预售资金用于工程建设,防止因挪用预售资金导致楼房“烂尾”,为市民买房上了一把“安全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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