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庭审现场。广西新闻网通讯员 韦肖依 李韦苇供图
广西新闻网南宁9月4日讯(通讯员 韦肖依 李韦苇)9月3日,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陈某被判有期徒刑14年6个月。
被告人陈某原是广西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被告人陈某以出售位于南宁市东葛路凯业花园小区的单位内部房为由,骗取被害人韦某等7人共计人民币4487787.8元。陈某将以上钱款用于购买足球彩票、偿还信用卡及个人消费等活动。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陈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
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陈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并责令被告人陈某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4487787.8元。被告人陈某当庭表示服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