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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柔性引才工作优秀单位将获20万元—100万元资助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海口9月5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任桐)9月5日下午,记者从《关于支持海南开展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创新的实施方案》5项配套政策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海南省柔性引进人才暂行办法》从五个方面做出修订。其中,对柔性引才工作每年集中开展一次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优秀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0万元资助。

  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副局长夏琛舸介绍,为有效破解高层次人才迫切需求和引进困难之间的矛盾,充分发挥海南省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优势对人才的吸引力,2014年省委、省政府研究制定了《海南省柔性引进人才暂行办法》,推动海南省逐渐走出了柔性引才用才的新路子。

  夏琛舸表示,为了适应新形势新需要,结合实践运用中存在的问题,这次对该办法进行了有针对性地修订,包括五个方面:

  一是强调了柔性引才的重点任务。柔性引才要聚焦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三大产业类型、十大重点领域、十二个重点产业、“五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和民生事业需要。

  二是突出了用人单位在柔性引才中的主体作用。柔性引才须由用人单位与拟引进人才签订柔性引才协议,明确相关各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建立合作关系。政府主要负责政策引导、信息发布、服务保障等工作。

  三是明确了对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认定工作。一般性人才不再颁发柔性引进人才聘任证书,符合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的人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认定并颁发证书。

  四是优化了一些优惠待遇相关内容。如增加了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经认定在购房、购车等方面可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又如柔性引进的人才,在科技项目立项、科研成果转化、科技成果奖励、人才奖项申报等方面可享受海南省同类人才待遇。

  五是规范了柔性引才工作的绩效评估。明确绩效评估每年集中开展一次,评估结果优秀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0万元资助,专项用于人才激励和待遇保障,等等。

  夏琛舸表示,这次政策修订,将进一步促进柔性引才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发展,吸引省外人才以多种方式助力海南自贸区、自贸港建设,也为海南省用人单位柔性引进使用省外人才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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