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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金额最高5万元内 《南宁市临时救助办法》出炉

  3、救助标准怎么定?

  急救型救助对象金额最高不超5万元

  临时救助标准如何计算?据介绍,临时救助标准是根据救助对象的家庭人口、困难类型、困难程度和困难持续时间等因素确定,分有一般救助标准和重大困难救助标准。

  在一般救助标准中,临时救助标准=我市城市低保月标准×临时救助人数×困难持续时间。如何认定困难持续时间,《办法》也明确给出具体计算方法。例如,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临时救助按不超过6个月不低于3个月掌握;最低生活保障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临时救助按不超过5个月不低于2个月掌握;.其他家庭(个人)临时救助按不超过4个月掌握。值得一提的是,困难持续时间计算的明确有助于民政部门在开展救助时做到有理有据可依,最大限度保障救助标准能够公开、公正、有效发放到群众手中。

  在重大困难救助标准中,《办法》明确急难型救助对象面临重大生活困难的,救助金额可突破一般救助标准,应按分级审批权限进行审定救助金额,救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在支出型救助对象中,面临重大刚性支出,经扣除各种社会保障、其他社会救助、社会帮扶后,其自负费用在5万元以上10万元(含)以下的,按照一般救助标准计算最高救助限额达不到1万元的,可按1万元给予救助;自负费用超过10万元的,可按照自负费用的10%给予临时救助,救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解疑答惑:

  1、临时救助的对象是哪些人?

  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均可申请临时救助。

  2、临时救助可以多次申请吗?

  答:临时救助属一次性救助,一个家庭(个人)同一事由一年内原则上只能申请一次。申请家庭(个人)一年内确实发生连续困难的,可以同一事由再申请一次临时救助,但需报经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审定。一个家庭(个人)临时救助年度救助总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含)。

  3、如何申请临时救助?

  答:具有南宁市本市户籍或居住证的家庭或个人,可通过民政部门授权的网上申请平台在线自主提交申请,也可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发放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或委托村(居)委会或其他单位、个人代为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依法受理。

  非本市户籍且不持有本市居住证的家庭或个人,由当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助其向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的救助管理机构(即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等)申请救助;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没有设立救助管理机构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其向县级民政部门和开发区管委会申请救助。县级民政部门和开发区管委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按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有关规定审核审批,提供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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