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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租房给传销人员11天被罚1000元 一房东提异议 (2) |
2020年06月17日 07:19 来源:南国早报客户端 编辑:潘晓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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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先生的房子被贴上了封条。 6月12日上午,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来到仙葫打传办,青秀区房屋管理所、市场监管和住建部门人员均称只要查获租客是传销人员,并且房东收了租客租金、没有备案,就可以对房东进行处罚。仙葫派出所副所长兼仙葫打传办副队长陈治升则表示,黄先生这种情况可以申诉。 6月16日上午,黄先生再次来到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监察大队,当双方谈论到“房东签合同后30日内备案”的规定时,工作人员表示,对于黄先生的异议,他将汇报领导后再作答复。 本文由南国早报原创出品,未经许可,任何渠道、平台请勿转载。违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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