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 > 首页栏目 > 滚动新闻 > 正文

广西2名厅级干部被“双开” 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

2020年06月21日 08:31 来源:南国早报 作者:郭燕群 编辑:潘晓明

广西2名厅级干部被“双开”,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

6月19日下午,自治区纪委监委在官网发布了广西2名厅级干部被双开的通报。

日前,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监委对玉林市委原常委、宣传部原部长、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禤甲军,崇左市委原常委、大新县委原书记赵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对他们采取留置措施。

  ▲自治区纪委监委官网截图

经查,禤甲军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掩盖犯罪行为,对抗组织审查;违规选任干部;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大搞权钱交易,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在工程承揽、项目推进、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禤甲军简历

禤甲军,男,汉族,1963年3月生,广西北流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2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7.07—2001.01 广西兴业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

2001.01—2002.10 广西兴业县委常委、副县长;

2002.10—2007.09 广西兴业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7.09—2011.03 广西陆川县委书记;

2011.03—2013.08 广西玉林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13.08—2013.09 广西玉林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13.09—2016.05 广西玉林市委常委、博白县委书记;

2016.05—2016.06 广西玉林市委常委;

2016.06—2016.10 广西玉林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2016.10—2020.01 广西玉林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20.01 被免去广西玉林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职务;

2020.02 被免去广西玉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下一页
第 [1] [2]  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更多精彩图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