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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2020年玉东新区中小学地段划分出炉 (3)

2020年07月10日 17:49 来源:玉林发布、玉林市玉东新区工委管委科教文体局 编辑:潘晓明

  (三)报名入学类别及所需审核的材料

  1.A类:地段生入学。

  凡具有玉东新区户籍〔户口迁入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10日(含当日)前〕、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为地段生。

  (1)玉东小学、玉东第二小学(石棠小学)、玉东第三小学(泉塘小学)、玉东实验小学、玉东第四小学、玉东第七小学按照玉东新区科教文体局公布的服务范围及入学条件,接受地段内的适龄儿童网上报名,并现场审核报名材料。

  ①石棠社区(原石棠村)、泉塘社区(原泉塘村)、大埌社区(原大埌村)的适龄儿童入学现场审核所需材料:

  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到户口所在地划定的学校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b.适龄儿童的家庭户口本(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本,须加验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或儿童出生证明以便证明儿童与监护人的关系。如适龄儿童户口挂靠在亲戚等户口本上的,由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②各小区楼盘的适龄儿童入学现场审核所需材料:

  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到户口所在地划定的学校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b.适龄儿童的家庭户口本(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本,须加验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或儿童出生证明以便证明儿童与监护人的关系);c.相关房产证明:父母或祖辈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完税发票;d.入住证明:业主入住证明并附最近3个月的水电费缴费凭据。

  玉东新区招生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实际入住情况进行入户调查,如未实际入住的,根据学位情况由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玉东新区辖区内单位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符合“两一致”,即户口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均在玉东新区,可在户口所在地所属的公办小学就读(如父母在城区无房,实际居住在集体户口登记住址,可到市房产登记中心开具父母双方无房证明)。其他的,根据学位情况安排就读。

  (2)社区小学按照玉东新区科教文体局公布的服务范围,接受地段内的适龄儿童现场报名,并审核报名材料。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到户口所在地划定的学校提交适龄儿童的家庭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本,须加验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或儿童出生证明以便证明儿童与监护人的关系)。

  2.B类:驻玉东新区范围内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军烈士子女;公安烈士、全国一级二级英模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等子女;玉东新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子女;玉东新区范围内,赴湖北疫情防控一线医务和警务人员的子女及参与玉林市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且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医务人员和医疗专家人才的子女等入学。

  此类政策性照顾生到玉东新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①《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②适龄儿童的家庭户口本;③军官证、部队师级(县民政局以上)单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涉及军事秘密的只看不收);高层次人才引进证明材料;疫情防控一线相关证明材料等。

  3.C类:随迁子女入学。

  随迁子女入学借读报名可在网上报名,也可现场审核材料时报名。

  第一类: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范围内有房产且实际入住,且持有玉东新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需要以房产申请就近入学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①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玉东新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②《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③适龄儿童的家庭户口本;④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⑤经商、务工证明(经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合法的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账;在玉东交的社会保险证明等。以上三项证明材料提供其中一项)。⑥入住证明:业主入住证明并附最近3个月的水电费缴费凭据。

  第二类: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范围内有房产且实际入住,无玉东新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需要以房产申请就近入学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①《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②适龄儿童的家庭户口本;③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④经商、务工证明(经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合法的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账;在玉东交的社会保险证明等。以上三项证明材料提供其中一项。)⑤入住证明:业主入住证明并附最近3个月的水电费缴费凭据。

  玉东新区招生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以上两类实际入住情况进行入户调查。

  第三类: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玉林城区内务工,在学校服务范围内有固定租赁住所并持有玉东新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的随迁适龄儿童。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①《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②适龄儿童的家庭户口本; ③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玉东新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④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范围内房屋租赁证明;⑤务工或经商证明:经商、务工证明(经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合法的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账;在玉东新区交的社会保险证明等。以上三项证明材料提供其中一项)。

  学校对C类中的第三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的材料进行量化打分。量化积分计算如下:

  基本分值(50分)

  ①《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5分);

  ②户口本:适龄儿童的家庭户口本(5分);

  ③法定监护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15分);

  ④租房合同(10分):房屋租赁合同(3分)、房东房产证(3分)及最近六个月的房屋租赁营业税完税发票(4分);

  ⑤合法经商、务工证明(15分):a.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15分);b.摊位租赁合同(10分)或合法的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账(10分)。

  加分(10分)

  ①玉林城区内经商或工作每年1分,最多加5分(按工商营业执照发证时间或用工协议生效时间计算);

  ②购买有“五险一金”每项1分,此项满分为5分(“五险一金”为: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和公积金)

  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其子女退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随迁子女不能按时提交有关证件或所提交证件不齐全、不合规定、不真实的,不享受随迁子女待遇。

  (四)入学顺序

  根据学位情况完成A类和B类适龄儿童入学,统筹安排C类适龄儿童到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入学或推荐到依法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入学,C类适龄儿童如不服从统筹安排,可选择回适龄儿童户口所在地报名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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