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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8人获刑!广西集中宣判涉黑涉恶案44件(组图)

2020年08月05日 19:03 来源:广西法治日报 编辑:陈丽婕

2020年7月29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李某等2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罪、拐卖妇女、儿童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等8个罪名,判处被告人李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骨干成员吴某、闫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有20名被告人被判处五年至二十年有期徒刑不等。

7月31日,南宁市青秀区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张某等9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套路贷”案进行一审宣判,该犯罪集团涉及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寻衅滋事罪,诈骗罪等五个罪名,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年六个月至二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张亨等9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套路贷”案一审宣判

有黑必扫,除恶务尽。

朗朗乾坤

不容黑恶势力有任何藏身之地

7月25日至30日,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法院的统一部署,广西各级人民法院对近期审结的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此次集中宣判涉黑涉恶案件共计44件408人,其中包括中央督导组督办的钦州苏某等56人涉黑案、自治区扫黑办督办的河池罗某等11人涉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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