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谢某伟涉黑专案现场指认。南宁市公安局 供图
案例三:打掉以谢某伟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2013年至2015年,为非法牟利,嫌疑人谢某伟长期在广西横县从事高利放贷活动,谢某伟纠集或指使廖某娥、谢某喜、余某建等人,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借款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等相关协议,以虚增借贷金额,捏造借款事实、隐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将虚增借款金额转入借款人账户,随后又以各种借口、手段让借款人把资金转回,制造借款虚假银行资金走账流水记录。在借款人未按要求还款时,采取电话威胁、闹婚、扣押车辆等方式,并借助诉讼或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逐渐形成了以谢某伟为首的恶势力团伙,团伙成员多次以“套路贷”手段实施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了社会秩序。江南公安分局精心研判摸排掌握了该团伙的犯罪线索后,迅速调集力量开展侦查工作,并于2019年6月成功打掉该犯罪团伙,抓获7名犯罪嫌疑人,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550余万元。
2020年7月30日,江南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谢某伟等5人恶势力团伙案进行一审宣判,该犯罪团伙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等多项罪名,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六个月至十七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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