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南宁讯 (记者 乔晓莹 通讯员 王玉梅)记者从8月18日南宁市中院召开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截至今年7月31日,南宁市法院受理一审涉黑恶案件122件797人,审结104件633人,结案率85.25%,较“六清”(即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行动开展前增加23.85个百分点,结案率达历史新高。
据介绍,南宁市两级法院在一审宣判后认定为黑恶势力犯罪的案件中,依法判处财产刑(包括罚金和没收个人财产)2025.9万元,对12名涉黑恶组织、领导依法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财产刑判项(包括责令退赔、追缴、没收违法所得等)1052.54万元。已生效涉黑恶案件中,涉及财产执行的有33件,执行结案19件,执行结案率73.08%,执行到位率较“六清”行动前增加12.46个百分点,实际执行320.98万元,较“六清”行动开展前增加220.45万元。
今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采取强化指导督导、提升审判质效,聚焦打财断血、坚持全链条打击黑财恶财,着眼机制建设、不断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等措施,确保扫黑除恶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此外,专项斗争以来,全市法院通过发出61份司法建议、参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专项活动开展“行业清源”行动,持续开展伞网清除行动,对已结涉黑恶案件实行签字背书,严格把握“保护伞”界定标准,建议追加、变更起诉2件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向相关单位和部门移送涉黑恶线索874条。全市法院对转交、转办核查的线索均已核查完毕,实现线索清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