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后有什么变化
自治区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三年试点示范期的实施,南宁市住房租赁市场将发生一系列积极的变化。
◎有效撬动社会资本投资推动租赁市场良性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进一步降低住房租赁企业成本,对符合条件的住房租赁企业给予税收奖励以及贷款贴息,增强房地产企业加大租赁住房的投资以及房源供给的信心和动力。
◎房源供给单一、供需结构失配、空间分布不均衡等问题将得到有效改善。通过投资补助、财政补贴等方式,支持南宁市2022年底新增政策性租赁住房用地300亩,新增建设租赁住房134万㎡,盘活闲置租赁住房房源160万㎡,通过改造建设供应70万㎡,多渠道增加合规租赁住房的有效供给。
◎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向规范化、专业化、健康化、高质量化方向发展。通过奖补方式大力扶持住房租赁市场主体,预计2022年底培育运营房源1000间(以上)的专业机构达到15家,每年确定示范性企业10家;通过专业化公司提供租赁服务的比例在30%以上。
◎阶梯式租金体系能满足不同群体的住房需求。通过财政补贴方式,支持南宁市逐步形成“公租房—政策性租赁住房—市场化租赁住房”的多层次阶梯式租赁住房租金体系,能够有针对性地满足不同收入水平家庭的多样化租房需求。
◎基本建立稳定的租赁租金价格指导机制。通过对租赁住房实施租金管制计划,既能保障经营主体或产权主体的利益,又能保障承租户的权益,缓解承租人租金消费支出压力。(记者韩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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