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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墅拍卖屋主拒绝搬走 南宁法官跨两千公里上门腾房 (2) |
2020年10月11日 08:10 来源:南国早报客户端 编辑:韦幸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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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别墅被南宁法院拍卖 广西某集团公司与上海某公司签订了进口代理合同,广西某集团公司付了货款后,上海某公司却未发货,导致广西某集团公司货、款两空。后经法院调解,各方确认上海某公司应支付给广西某集团公司共计3000余万元,上海某公司的总经理洪某国,及其儿子洪某强对该笔债务负担连带赔偿责任。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兴宁区法院裁定,拍卖洪某强名下位于上海市虹秀路的三层别墅。拍卖前,法院在该别墅处贴出通告,并通知自公告日起,实际居住人应在15日内迁出该房屋。 2020年7月7日,法院将该别墅通过网络拍卖,最终孙某以1600余万元竞得,并全额支付了房款。 房主一家拒绝搬走 别墅被拍卖后,洪某强一家却以种种理由拒绝腾房。一方面他们认为是异地法院拍卖,他们不搬走,法院也没办法。另外,又有案外人以预交所谓的20万定金,提出执行异议。洪某强称,拍卖房屋是他的唯一住房,无其他居住地,他也没钱更换住处,拒绝腾房。 而在拍卖前,洪某强还通过代理人提出以1200万进行执行和解。洪某强弟媳则表示,她多年前已与洪某强签订协议,房子归她使用,因此也拒绝搬离。 ▲执行团队对被执行人家属劝解搬离。法院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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