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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额利息为饵,三女子“画饼”得手1400万元,桂林多人受骗! (3)

2020年11月09日 08:55 来源:桂林警讯 编辑:陈丽婕

民警提醒: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刑法上的非法集资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广大群众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高考前要注意的三件事:

1.要认清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

社会公众要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

2.要正确识别集资和吸收存款活动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从事的活动是否获得金融及相关部门的批准,以免上当受骗。

3.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和风险自担意识。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巨大风险。

社会公众一定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和风险自担意识,当一些单位或个人以高额投资回报兜售高息存款、股票、债券、基金和开发项目时,一定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不要轻易参与,以免自身权益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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