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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一女子持旧借条“打假官司” 因虚假诉讼罪获刑 (2)

2020年12月26日 08:08 来源:南国早报客户端 编辑:韦幸文

  ▲庭审现场。法院供图

满某不服一审判决,于2016年11月上诉至北海市中级法院。同年12月,北海中院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海城区法院的判决,将该案发回重审。海城区法院重新对该案进行审理,并于2017年5月作出裁定,裁定驳回满某的起诉。

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警方立案审查

据悉,满某隐瞒他人已全部清偿债务的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林某履行债务,导致林某为应诉而支付律师费2.5万元、鉴定费2.3万元以及一定数额交通费等损失。

2017年5月,海城区法院以该案争议事由的合法性存疑为由,将案件移送至当地公安机关。警方立案审查后,满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1年6个月

今年8月,海城区法院通过云间网上视频庭审系统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件。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满某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其行为已构成虚假诉讼罪。由于此前满某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刑罚执行未完毕,应当数罪并罚。

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海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满某犯虚假诉讼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连同前判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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