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 > 首页栏目 > 首页要闻 > 正文

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境 广西19名“蛇头”被判刑 (2)

2020年12月28日 07:39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韦幸文

此案主犯黄某登犯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其余18名同案被告人分别犯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窝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至五年不等,并处罚金八千元至五万元不等。这是广西边境近年以来对偷渡类犯罪行为做出的最严厉判决。

  ▲图为庭审现场。崇左边境管理支队供图



上一页   下一页
第 [1] [2] [3] [4]  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更多精彩图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