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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抓用好深化广西与东盟合作的新机遇

王旖旎

2020年11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明确宣示,中国愿同更多国家商签高标准自由贸易协定,推动尽快签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11月15日,东盟十国与中、日、韩、澳、新五国正式签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这标志着,覆盖亚太地区15个成员、总人口达22.7亿、GDP达26万亿美元、贸易额达10.4万亿美元的最具发展潜力区域大市场开始扬帆起航。

广西作为中国与东盟唯一海陆相连的省区,正在加快构建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RCEP作为全球规模最大的自由贸易协定,其正式签订和生效,将使区域内资金、人才、信息等要素加速流动,推进区域内国家和地区逐步实现产业基础的高级化和产业链的现代化。在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西部陆海新通道、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等已有合作平台和机制的加持下,广西经济发展受RCEP影响的效应将持续放大,“一湾相挽十一国、良性互动东中西”的独特区位优势更加凸显,正迎来前所未有的“变现”机会。

一方面,RCEP的签署生效给广西在更高水平上持续扩大开放提供了新的战略机遇。RCEP的正式签署生效,有利于广西进一步发挥在国际国内区域经济合作中的作用,加快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形成“辐射东盟、拓展RCEP、走向世界”的立体开放发展新格局,助力广西实现更高水平开放、更高质量发展。

另一方面,RCEP的签署生效为广西构建一体化跨境产业链提供了重要契机。RCEP规定的自由贸易规则,有利于促进资金、人才、技术等要素在广西与东盟国家间实现更加充分的流动,有助于吸引电子、汽车、石化等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链高端环节加速向广西聚拢,从而使广西成为RCEP产业链中的重要环节,提高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

在RCEP框架下,广西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深化与东盟的合作关系。

第一,RCEP生效后,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程度大大提升。广西应大力推进贸易创新发展,加强与东盟各国间贸易规则、标准的对接,打通融资、结算等制约跨境贸易发展的堵点痛点难点,争创区域性经济贸易中心。进一步提升陆海空口岸通关效率,简化通关流程、加快互联互通国际大通道建设、打造多式联运国际物流运输体系,努力成为区域交通物流枢纽。

第二,RCEP生效后,协定各方向外国投资者提供实质性开放待遇。广西应加快构建跨境产业转移承接合作机制,通过共建国际产能合作区、跨境产业合作示范区等方式,推动与东盟国家之间优势产业的跨境发展,打造促进国际产能合作的跨境产业链,努力成为跨区域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

第三,RCEP正式生效后,协议各国将出台免签、落地签等相关配套政策,让区域内人员流动更加便利。广西应充分利用独特的地缘优势、人文优势,积极与东盟国家在高等教育、城市交往、智库交流等人文领域展开合作,努力成为区域性人文交往聚集地。

第四,RCEP生效后,将极大促进电子商务、数字经济等新经济发展。广西应加快中国—东盟数字贸易中心、中国—东盟数字经济产业园等项目建设,构建数字产业孵化、智能制造等数字产业链,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数字经济生态体系,打造面向东盟的区域性信息技术创新与应用示范高地。在此基础上,加快各类要素交易中心建设,更好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

(作者单位:广西财经学院陆海一体化协同创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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