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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一小区微信群投票选物管 遭多名业主质疑投诉 (3) |
2021年01月21日 09:19 来源:南国早报客户端 编辑:韦幸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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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8日,银湖碧苑小区启用道闸,欠费业主需要到岗亭保安处扫码、测温、登记后进入。 微信票选算不算“书面征求意见”? 幸福社区主任陈晓红表示,该小区在选聘物管时,因时间紧迫,采取上门、电话联系的方式无法在短时间内征集到全部业主的意见。业委会曾向社区提出,若无法在前任物业公司撤走前做好选聘工作,小区将面临无物业管理的局面。还有大批居民也到社区请求帮助。 鉴于此情况,社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认为微信征集也属于“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便指导业委会采取实名认证的方式,在业主微信群内进行投票以征集意愿。 之后,该小区业委会换届选举时,社区也曾贴出公告,但无人报名参加筹备组,更别说由筹备组来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了。 她认为,在该小区选聘新物管及业委会换届选举过程中,社区一直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指导和操作。 律师观点:电子投票是大势所趋 广西桂新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见国认为,过去的书面投票方式效率和公信力都比较低,投票过程还容易被“钻空子”。如今,采取微信投票也应视为是书面同意的一种形式。 在广东深圳、广州、惠州等城市,一些小区已率先开展微信票选业委会工作,通过人脸识别绑定身份再参与小区事务表决,效率更高,更公开透明。政府有关部门应出台配套规定,予以规范和支持。 此外,2019年,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曾发布《广州市业主决策电子投票规则》,目前该市已有超过半数小区建成电子投票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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