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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礼让斑马线?这1147辆车被点名曝光! (12)

2021年05月19日 09:08 来源:防城港发布、防城港交警 编辑:潘晓明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

  (1)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

  (2)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3)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相关处罚规定:

  (1)遇行人行经斑马线,鸣笛催促抢行的,认定为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处100元罚款,记3分。

  (2)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且行人行进方向与车辆行进方向发生轨迹冲突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在停止线前停车让行的,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处200元罚款,记3分。

  蜀黍提示

  机动车辆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慢行,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礼让;行人过马路时应注意观察车辆、交通信号灯,走斑马线,并快速通过路口,切勿在人行横道上停留。

  文明斑马线,礼让要有度!车让人,让出一份安全;人快走,走出一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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