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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新献血条例11月起实施 (2) |
2021年10月30日 09:00 来源:南国早报客户端 编辑:王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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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参与无偿献血。南国早报记者兰敏摄 新修订后的条例,将该措施以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明确规定,献血者及其近亲属在本市临床用血的,用血费用由就诊的医疗机构按照规定减免。献血者及其近亲属在异地临床用血的,由本市血站办理用血费用报销手续。 保障血液安全,建立献血筛查和屏蔽制度 血液安全直接关系献血者以及用血者生命健康。目前,受客观条件的限制,在献血前的健康征询环节,献血者有没有不适宜献血的病史或高危行为,只能通过医务人员的问询获悉,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献血者的诚实守信度,这也是目前我国对献血者健康征询的普遍现状。如果献血者未如实报告个人身体状况,甚至恶意隐瞒不适宜献血的情况献血,势必会影响献血者的健康和血液安全。 在上位法的基础上,条例增加了血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内容,依托大数据、信息化手段,打通相关部门的健康数据,利用信息化技术屏蔽不适宜献血的人员,从而最大限度保障献血者和血液安全;建立了筛查和屏蔽制度,属于国家《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规定的具有高危行为的人员不得献血,采血点不得采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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