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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确保脱贫群众帮扶政策不走样

“2021年种20多亩杉木,政府还补助5000元。我脱贫了,但政府依然没有忘记我。”融水苗族自治县怀宝镇永和村思英屯村民云佩芳高兴地告诉记者,她种的杉木长势很好。

陪同我们进村入户的县纪检监察干部梁运贵说,云佩芳是他结对帮扶的脱贫户,年初她想在自家山地里新种一批杉木。得知脱贫户有发展生产的愿望,梁运贵马上上门讲解相关政策,并及时协助其申请产业补助金。

“你的危房改造,领到补助了吗?有没有人问你要好处费或吃请之类的。”“没有人向我索要好处费,也没有人要求我请任何人吃饭。按规定我可领4.2万元补贴,现在先领到3.2万元,余下1万元入住后即可领取。等选好日子,我就可以住进去了。”这是该县纪委监委暗访组同志与怀宝镇永和村脱贫群众何忠平的对话。

“我们要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继续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确保脱贫群众继续享受帮扶政策不走样。”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介绍,2021年以来,融水以脱贫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为主线,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多次采取随机抽查、暗访形式,特别针对危改补助金、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及乡村振兴产业奖补等,推进政治监督的具体化、常态化,坚决做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有效杜绝吃拿卡要、雁过拔毛式的“微腐败”,确保每一个乡村振兴项目都能精准落地、每一笔补助资金都能知道去向,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2021年以来,该县向相关单位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10份,收到信访举报110件次,排查问题线索208条,立案169件,结案14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2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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